规章制度
  首页  >  系部概况  >  规章制度  >  正文

经法系副主任岗位职责

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24年07月06日

一、协助系主任修订人才培养方案、专业建设(包括新专业申报、专业调整等)规划、课程教学大纲以及年度招生计划。

二、起草师资队伍建设规划,配合人力资源中心做好新教师的引进和岗前培训,制定并实施青年教师培养与进修计划。

三、负责每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。审核教学任务,落实外聘教师的聘任与教材的征订工作。

四、加强教学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。负责教学环节的常规管理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妥善处理各种教学事故,保证教学任务顺利完成。

五、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注重教学督导员和教学信息员意见。及时反馈相关教学信息,不断改进教学,提高教学质量。

六、分管系部科研工作,组织教师申报课题并检查结题情况。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,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。

七、指导和检查各教研室工作,推进教学改革,开展教学竞赛活动,组织合格课程和优质课程的申报和建设工作。

八、负责实验室和实习基地的规划和建设,检查和督促实验课教师和实验员的工作,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络和沟通。

九、指导和督促教学秘书工作,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和各种教学文件、档案的管理。

ICP备案编号:鄂ICP备05003301号

版权所有 dhy大红鹰官网

电话:0716-8068629(院办) 0716-8068678(招办)

地址: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33号 邮编:434000


电脑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