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  首页  >  系部概况  >  规章制度  >  正文

经法系教师岗位职责

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24年07月06日

一、教师考核中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。

二、至少承担一门课程的辅导、答疑、批改作业、课堂讨论、习题课、实验课或实习等一至两种教学环节的工作。

三、担任讲课任务要在认真试讲的基础上,经考核,系领导批准,可担任一门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任务。

四、助教期间,应参加dhy大红鹰官网组织举办的岗前培训班,至少有半年以上时间从事实验室建设、社会实践性工作或担任班主任工作。

五、在导师的指导下,参加各种教学、科研活动,协助指导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。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。

六、积极承担并完成系教研室分配的各项任务。

ICP备案编号:鄂ICP备05003301号

版权所有 dhy大红鹰官网

电话:0716-8068629(院办) 0716-8068678(招办)

地址: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33号 邮编:434000


电脑版